唯一的太平天國總圣庫遺址在哪里?圣庫,太平天國實行的一種公有共享制度。圣庫即公庫﹑國庫,太平天國以一切財物為上帝所賜,初時又規定惟上帝得稱圣,故稱公庫為圣庫。亦稱公庫制度。下面就跟360常識網一起具體看看唯一的太平天國總圣庫遺址等相關內容。

規定人無私財,一切歸公,生活必需品全由圣庫開支。1850年(道光三十年)在廣西桂平金田團營時實行。次年太平軍攻克永安(今蒙山)后,洪秀全詔令,凡攻城略地,“所得金寶綢帛寶物等項,不得私藏,盡繳歸天朝圣庫,逆者議罪”。1853年(咸豐三年)定都天京(今江蘇南京)后,又訂具體制度,并定為法律,由軍隊推廣至天京民間。太平天國后期洪仁發、洪仁達等把持朝政,貪贓枉法,天京城內各級官員亦蓄積私財,遂使人心渙散,圣庫制度無形消解。
唯一的太平天國總圣庫遺址總圣庫
1975年初,南京市在水沔門萌升州路拆除靠馬路的部分建筑物時,發現了太平天國總圣庫的遺址。這個總圣庫,現存建筑坐北朝南,分四組,東排靠登隆巷,存前后二庁。廳的右邊原有一組三進,存第一進,為五開間,寬21.3米,深13.1米;再右一組四進,均三開間,最右邊一組則靠倉巷,尚存樓房二進,平房一所.圍繞這四組建筑還有一些其他附屬建筑物。

圣庫制度是太平天國的一項重要制度。它是根據“人人不受私,物物歸上主”和“天下田天下人同耕”,“有田同耕,有飯同食,有衣同穿,有錢同使,無處不均勻,無人不飽曖這些太平天國的基本綱領而建立的一種分配制度。這個制度在金田起義前夕就開始建立,后來大體上在太平軍內部實行。即由各級“圣庫”將所集中的財富物資,按大體平等的標準分配給太平天國的成員,以保證戰斗的需要和將士的生活。
圣庫的收入:主要是繳獲和沒收清朝政府和地主豪紳的財產物資。據記載,攻克南京后,所有"金銀、珠寶、參茸、錢鈔、衣服等類”,都收入圣庫,其中金銀一項,即•運存一千八百余萬兩”。這在翌時是一個很大的數字。定都天京后,所轄地區的農業和商業稅收也都納入庫內。天京的圣庫是總圣庫,是總管公有財富的機構.太平天國所鑄造的錢幣——“太平圣寶”,也由總圣庫貯存,以備流通。

現在發現的太平天國總圣庫遺址,經過勘察,遺址范'圍,南臨油市大街及水西門大街,東抵登。艋\)巷,西間壁為陳姓住宅,后面則為品雅園。此處房屋建筑高大,棟宇連接,便于庋藏貴重物資;而旦離水西門不遠,靠近水陸碼頭,也便于物資裝卸和轉運。
歷史
圣庫制度肇始于起義之初。起義開始時﹐拜上帝會信徒多攜老扶幼﹐舉家參加。他們變賣了田產﹐各將所有奉獻于公庫﹐所有人的衣食﹐都由公庫開支。以后﹐全軍實行這種制度。作戰中繳獲的金銀﹑綢帛﹑珍寶等﹐必須上交公庫﹐個人不得私藏﹐違者處以重罰﹐直至斬首。將領士兵的生活需要﹐由公庫供給。其供給種類和標準﹐糧﹑油﹑鹽大致不論老少﹐一律等量供應﹔食肉供給﹐天王以下每天份額各有等差﹐下級將士不是每天供給。又有買菜錢﹑禮拜錢系作為買辦供物祭告天父之用﹐兼作零用﹐數量各有等差。但各類供給定額并非固定﹐依物資來源多少而有不同。1854年(咸豐四年)夏﹐天京(今南京)城內缺糧﹐曾減少食米供給定量﹐一律吃粥。
制度特色
圣庫制度在首都天京也推行于軍隊以外的民眾。太平天國占領南京的初期﹐曾將城內居民分隔男女﹐按年齡﹑技能分別編入各館各營﹐財貨收歸公有﹐衣食等由公庫供給。實際上﹐編入各館各營的民眾是為太平天國服務﹑服役的﹐他們已被看作太平天國的成員﹐所以在他們之中實行圣庫制度﹐仍是在軍中推行圣庫制度之意。
圣庫制度的基礎是人無私財和大致的平均分配﹐它的實行對太平天國初期的勝利起了積極作用。它保障了將士及其家屬的生活﹐也吸引了許多貧窮的人民參加。但事實上﹐圣庫制度并沒有嚴格實行。隨著軍事勝利﹐克復城市鄉鎮日多﹐財貨來源豐富﹐將士們各有自己的私財﹐人無私財的原則日益不能堅持﹐所以又規定私藏不得超過五兩銀。高級將領生活日奢﹐任意取用于公庫﹐供給配額漸失去實際意義。

太平天國后期﹐名義上仍繼續實行圣庫制度﹐由圣庫供給各王﹑各將領和士兵以各自份額的食物﹑錢﹑衣服﹐但由于他們大多都有私財﹐并不依賴于這些份額。圣庫制度名存實亡﹐蛻變成為一般的后勤供給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