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產證補辦后又找到之前的證,可以申請撤銷,如果已經掛失了,就不能取消補辦,因為一旦在產權產籍備案掛失了,那么原來的房產證就等于作廢了。另外新房產證和這個舊的是有區別的,在附記里有一項會寫著補證--登記理由。下面,就快和360常識網一起了解相關知識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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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證丟失登報需要多少天?
房產證掛失需要登報,大部分地區公告時間是在6個月。房產證掛失之后,需要通過報紙公告,這個屬于報紙公告時段,在公告期間內是不能進行房產證補辦的,大部分地區公告時間是在6個月;房管部門重新辦證的時間,這個需要根據所在地區的政府工作人員通知來決定,各地具體時間是不一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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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買房房產證在銀行還是自己手里
客戶貸款買房,房產證并不需要抵押在銀行,而是在自己手里。大家需要注意,雖然貸款買的房會進行抵押登記,但會有他項權證押在銀行,所以自然不需要再押房產證。
當然,客戶在還清房貸之后還得去銀行辦理貸款結清手續,申請開具貸款結清證明,拿回他項權證;然后帶著貸款結清證明、他項權證和個人身份證、房產證去當地房管局辦理解押手續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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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辦房產證需要什么手續
補辦房產證需要的流程如下:
1、攜帶身份證明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遺失登記;
2、經過查檔,房產檔案局出具產權證明;
3、登報申明遺失的房產證作廢;
4、攜帶申請書、遺失公告等材料補辦房產證。
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第二十條規定,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,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。
第二十一條規定,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。
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,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。